“城市群发展要尊重客观规律”
本文原载(《中国经济导报》(京),2012年03月08日)任何推动区域一体化的行为都应该得到支持,但城市群的发展要尊重客观规律。
从经济的发展规律来看,区域一体化是大势所趋。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多数省份都是中心地区相对比较发达,边远地区相对落后。造成这种局面有两个因素,一是缺乏中心城市的带动,二是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例如省与省之间“断头路”的现象比较常见。这种现象在中部地区的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也同样存在,如果通过三省合作,加强边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省与省之间的无缝连接,对整个中部地区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这样的区域合作应该得到支持,但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范围会如何划定,这个要尊重经济发展规律,是一个渐进的、市场化过程,而非人为决定。
坦白说,目前的长株潭城市群构架并不理想――理想化的长株潭城市群应该是一个“3+6”的结构,由现在的长沙、株洲、湘潭,再加上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和江西的萍乡组成。萍乡离长沙比岳阳离长沙还要近。如果长株潭的辐射范围能到达萍乡,也就形成了“湘东城市群”,从某种程度上讲,“湘东城市群”形成之日,才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融合之时。而现在,长株潭的辐射半径以及城市群的规模还不具备这个条件。
总体来看,长江中游地区未来很有可能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支点,也很有可能成为世界级城市群。因为,这三个地区一旦真正融合,经济规模是非常大的。如果发展得好,也可以把中原城市群融合进去。不过,这都要尊重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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