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子自己抢夺落网心不甘 抖出“室友”也是抢劫犯
一男子飞车抢夺金项链,警方抓捕嫌疑人意外牵出另一起抢劫案。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抢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3年4月15日,万某伙同魏某骑一辆黑色摩托车,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万达广场旁寻找抢夺目标。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和会展路交叉口,看见骑电动车路过的徐某,魏某趁徐某不备欲将其脖子上的金项链扯下,但由于被害人徐某用脖子夹住金项链,被告人魏某用力扯断金项链后只抢得金项链的一小部分。经鉴定,被告人万某、魏某实际抢得的黄金项链重3.23克,价值人民币956元。
2013年4月24日,警方在南昌市青山湖香江家居城旁一饭店内抓获另一起涉嫌抢夺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时,将与该嫌疑人在一起的万某、魏某一起带回调查。周某供述万某和魏某也涉嫌抢夺犯罪,警方在对两人审讯后,两人如实供述在红谷滩新区抢夺项链的事实。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