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世 发表于 2018-5-12 15:19:25

重庆大学法學院

    重庆大学法学院设立于1945年,1952年调整出校,于2002年4月22学院依托重庆大学作为拥有研究生院的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加强了自然科学、工程






重庆大学法学院设立于 1945年,1952年调整出校,于2002年4月22日恢复成立。早在1945年,重庆大学就成立了法学院,設有法律系、经济系、政治系。先后由翟晋夫先生、罗志如教授、潘大逵教授任院长。1952年,国家调整高等教育的結构及布局,重庆大学法学院与有关大学法学院共同组建了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系恢复设立法学本科专业。1998年9月重庆大学贸易及法律学院成立,下设法律系,并于1999年开始招收经济法方向硕士生。1999年合并组建新的重庆大学,为学校法学专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条件,2002年法学院恢复成立,同年获准设立法理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2003年增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硕士点,2006年获准设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學位授权点,2006年开始招收国際法学、宪法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方向的硕士生。 2010年擁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学院依托重庆大学作为拥有研究生院的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加强了自然科学、工程科学与社會科学的交叉融合,在环境与資源保护法学、法理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特色与优势。学院经过辛勤的耕耘和持续发展建设,目前已积聚了较为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办学经验,并荟萃了一批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逐渐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 50余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0人,在校博士研究生近百人,硕士研究生3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6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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