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拟定莲花县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公示名单
根据江西省阳光办《关于开展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赣阳办01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局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按照统一招标、自愿申报、严格条件、立足本地、择优认定、信息透明的原则和程序,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考查,查阅申报材料,并经局班子会议研究拟定莲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5个单位为莲花县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机构。为确保阳光工程培训质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初评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向县阳光办反映。1、莲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莲花县农业机械局
3、莲花县畜牧兽医局
4、莲花县行政学校
5、莲花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电话:7222968
莲花县农业局
二0一二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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