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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萍乡的地区差别和前进目标 [打印本页]

作者: 从小早起    时间: 2013-9-8 18:00
标题: 萍乡的地区差别和前进目标
    

    省政府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实际调整后,全省五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1.5%。
  附件:五类区域划分情况及最低工资调整标准
  一、一类区域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8.7元/小时
   二、二类区域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8.0元/小时
  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三类区域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7.3元/小时
  萍乡市:上栗县、芦溪县。
  四、四类区域6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6.7元/小时
  五、五类区域6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6.1元/小时
  萍乡市:莲花县。
    从以上情况看,十二五期间,萍乡的目标是:
    安源区、湘东区和开发区的目标应该是进入一类地区;上栗县和芦溪县则应该跨入二类地区,莲花县则争取成为四类地区,并向三类地区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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