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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乘飛机时充电宝须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打印本页]

作者: 从小早起    时间: 2013-11-27 13:37
标题: 乘飛机时充电宝须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对于很多市民来说,手机移动电源(充电宝)据统计,仅10月10日至12日三天,南昌运输锂电池或充电宝不慎起火,目前常用的液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按备用锂电池乘机



  对于很多市民来說,手机移动电源(充電宝)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旅行必备品。充电宝可以随身携带上机,但不能办理托运手续。近日,记者從昌北机场获悉,不少旅客因不了解相关规定,造成行李必须二次安检,给自身出行和机场保障都带来不少麻烦。

  据统计,仅10月10日至12日三天,南昌昌北机场因旅客托运行李中含違禁物品而需二次开箱包检查的行李达364件,而其中290件是因为行李中携带了充电宝,占总行李复查率的79.67%。

  运输鋰電池或充电宝不慎起火,目前常用的液态灭火器也束手无策,只能起到隔离火势的作用,等到电池将自身能量全都烧完,火势才能熄灭。因此民航人是谈“锂”色变。

  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按备用鋰电池乘机相关规定执行,即严禁放入托运行李,只能隨身携带上机。同时,旅客不得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使用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当确保其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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