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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结伴来南昌办事 豈料朋友变“賊”偷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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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从小早起
时间:
2013-11-28 21:06
标题:
结伴来南昌办事 豈料朋友变“賊”偷手机
因有事需要处理,于是和朋友一起结伴来南昌现年20岁的无业男子齐某是永修人,201休息过程中,齐某趁其他人熟睡之际,盗得被2013年7月31日被告人齐某在永修县被
因有事需要处理,于是和朋友一起结伴来南昌,后在入住的酒店内,男子临时起意将朋友的手机盗走。日前,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以被告人齐某犯盜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现年20歲的无业男子齐某是永修人,2013年7月29日,齐某因事需要去一趟南昌,其朋友也正好有事要去南昌,几人遂结伴同行。到达南昌后,齐某与朋友便找了一家宾馆入住休息。
休息过程中,齐某趁其他人熟睡之际,盗得被害人万某放在房内床头柜上的手机一部(所盗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700元)。当日下午被告人齐某在南昌八一广场附近將上述贓物以人民币1700元的价格卖给一陌生男子。
2013年7月31日被告人齐某在永修县被警方抓获归案,从其身上收缴剩余赃款人民币330元,其余赃款被其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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