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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南昌户口居民今起签购房合同须提供两年社保证明 [打印本页]

作者: 从小早起    时间: 2013-12-8 10:48
标题: 非南昌户口居民今起签购房合同须提供两年社保证明
【非南昌户口居民今起签购房合同须提供两年社保证明】#南昌新闻#《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南昌市房管局就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正式发出通知。非本市户口居民若在11月27日前已网签正式购房合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内连续缴税或社保证明,11月27日后则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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