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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省委农工部副部长刘谟炎在莲花县调研“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 [打印本页]

作者: Linfeng    时间: 2012-8-6 22:58
标题: 省委农工部副部长刘谟炎在莲花县调研“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
   
    8月4日,省委农工部副部长刘谟炎率调研组在莲花县调研“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县委书记夏兴,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君华,副县长袁东鸿陪同调研。
    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的座谈会上,夏兴向刘谟炎介绍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农工作开展情况,刘乡向刘谟炎汇报了莲花县建设和谐乡村、秀美乡村的举措和成效。与会的县领导以及县农工部、农业局、林业局、民政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还先后就如何建设好和谐秀美乡村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刘谟炎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莲花县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作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深刻诠释,是对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五美四和谐”乡村要求的到位认识;莲花县从家庭入手,推进和谐秀美新农村建设的新理念,解决了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的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问题,抓住了关键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同时,莲花县建设四区,打造四园的思路、举措非常大手笔,对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建设和谐秀美乡村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座谈会结束后,刘谟炎还来到神泉乡竹湖村、荷花博览园等地实地调研。(段黎亮)
    信息链接:根据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若干意见》,我省将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工程以人文美、生态美、村容美、身心美、生活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社会和谐、家庭邻里和谐、党群干群和谐的“五美四和谐”为建设目标;重点是着力实施“十大工程”,即城镇和农村统筹工程、公共服务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和谐文明村工程、文化惠民工程、贫困群众帮扶工程、移民安居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深化改革工程、党的建设工程。《意见》明确指出,到2015年,要力争让全省80%左右的县和70%左右的乡镇,达到和谐秀美乡村的要求;全省50%左右的乡镇和村庄达到和谐秀美乡村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和谐秀美乡镇和精品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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