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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山庄业主紧级通知-有关向开发商交涉退回水电初装费等费用之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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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8 11:16: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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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各 位 业 主 的 一 封 信
--有关向开发商交涉退回水电初装费等费用之事的通知
各位尊敬的邻居: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5月25日以萍发改收费字〔2009〕296号文件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文件,规定在商品房交易及交付过程中,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下列费用:
    (一)涉及到水电安装的费用和其它面向全体购房者的共有性的建筑附属项目、经营性收费,一律纳入商品房建筑工程预算,计入商品房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
    (二)有线电视和管道燃气的初装费,均应在用户要求开通时交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或交付时,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此项费用,也不得搭车预收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管道燃气使用费。
综合上述:从2009年5月26日起签约购买商品房的业主不需再缴纳水、电初装费、测丈费、合同印花税等费用,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定于3月24日(农历三月初三,下周六)10点到售楼处,一起维护自已的权益!
备注:在此之前,请大家踊跃加入我们小区QQ群,群号是158031767,你对小区有任何意见都可以在群里讨论,我们会来收集整理后集体找物业公司理论。请大家相互转告,团结起来,共同创建美好社区!

玉泉山庄暨星洲世家业主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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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萍乡 购房 2012 交易 玉泉山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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