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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高专迎春天,萍乡学院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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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10:5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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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简介: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






关于2013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经过筹建
“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普通高等學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以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辦法》的有关规定,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專家评议,51所高等学校的设置申请(其中:中东部地区高等学校37所,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10所)获得通过,现将通过的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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