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你好!我是南昌地区的一位普通工人,妻子也在南昌地区工作,妻子家现是在萍乡安源开发区,家中有二老,一个姐姐,两个妹妹,她排行老二.原先,二老和几位姐妹是住在白源镇,有耕地和居住房.2002年,响应政府号召,耕地和居住房卖给政府,作为开发区土地征用.政府也按标准做了一定的补偿,但是我,就是感到有点很不理解, 1.政府把耕地和居住房买走了,是不是考虑到了重新安排耕地? 2.二老家中就四个女儿,就算有耕地,也无青壮男性劳动力,怎么过生活? 3.二老都是到了退休年龄,无生活来源,大女儿在萍乡市打工,二女儿在南昌郊区工作,三女儿也在外打工,四女儿还没过读书年龄就面临要去打工,我想请问市长,萍乡市就没有相应的社会劳动保障体制,给二老安排社保,医保吗? 4.有这些保障体制的话,有政府工作人员告知过吗?怎么去申请安排,以及后补费用多少,都没有人说过.2005年的春节到来,二老作为低保户,镇政府给二老发了一袋米和一壶油,但是这些都只能解决暂时问题,以后呢???
我想请市长费心调查一下,是不是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希望市长能给个明了的答复.
谢谢!
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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