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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區民警每周下辖区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打印本页]

作者: 从小早起    时间: 2013-12-14 20:45
标题: 社區民警每周下辖区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近日,江西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



近日,江西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規范社区警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社区和驻村民警每周在轄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民警还需定期开展警民恳谈会、警民相约警務室等活动,及时向群众通报辖区治安情况。
这样的举措无疑能保证与群众的亲密联系,服务于群众。

本主题由 樱桃 于 2013-11-29 14:16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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