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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市将完善房产税改革试点 [打印本页]

作者: 从小早起    时间: 2014-5-20 11:14
标题: 我市将完善房产税改革试点
      

      重庆晨报讯 (记者 罗强)重庆将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市财政局昨日发布“财政版”财税改革方案,涉及5个方面共25项重点改革任务。

  财税改革提出了“3+2”方案,涉及25项重点改革任务。

  “3+2”的财税改革中,“3”就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完善税收制度;“2”就是转变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严控政府性债务。

  完善房产税改革试点

  方案中“完善税收制度”受人关注,包括按中央统一部署推进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消费税等改革,具体包括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大营改增范围等。

  设立25亿元产业引导金

  在“转变支持经济方式”一项,方案提出了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改进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方式、调整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

  市财政局解读称,按照改革计划,我市将进一步减少财政对市场机制的微观干预,支持企业发展要逐步减少直接“补助”、“奖励”等方式。比如,今年我市财政将设立25亿元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特色效益农业、小微企业等领域。

  区县不得擅出变相税惠政策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将着眼解决税收制度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深化改革。

  今年我市将全面清理规范地方制定的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包括:凡执行期满的不得延期,未明确期限的必须予以明确;控制和规范新出台财税优惠政策,不允许各区县再擅自出台变相税收优惠、企业领导班子奖励、企业办公用房补贴等扶持政策,也不允许区县将国有产权房、土地等资源以低价定向销售、无偿赠予、“补差价”等形式给予企业变相优惠。

  另外,将开展市与区县事权的划分清理,适宜下放的事务交由所在行政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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