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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事发地点:莲花县城菜市场内销售青蛙无人管 [打印本页]

作者: 重庆    时间: 2012-8-18 22:45
标题: 事发地点:莲花县城菜市场内销售青蛙无人管
本报讯 8月9日,莲花县李女士来电反映,该县县城大商汇旁边的菜市场内有人现场宰杀青蛙出售,她向当地12315和工商所反映此事,却无人来管,于是就拍下了照片。记者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此事,让农田卫士重返家园。

8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该菜市场,看到市场内确实有摊位在卖青蛙,小青蛙20元一斤,大青蛙40元一斤,都是野生的,摊主正在剖青蛙,很快一兜青蛙就被剥了皮。一只只人类的朋友就这样命丧人类手中,成为即将走向餐桌的“美味”。记者在此呼吁,为了保护庄稼和生态平衡,请不要私自捕杀、销售青蛙;有关部门也应积极行动,及时制止处罚违法行为。

记者手记:青蛙和蛤蟆是益虫,在保护农作物、维持生态平衡上有着重要的生态价值,同为野生保护动物,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捕食、销售的野生动物之一。捕杀、销售青蛙、蛤蟆是违法的,请不要见利忘义,以身试法。有关部门也应积极作为,履行职责,为人类的朋友撑起保护伞。

同时,现代医学研究证明,吃青蛙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青蛙常吞食带有化肥、农药的害虫,即使除去内脏仍有很多农药被蛙体吸收,人若食用,农药残毒会通过“食物链”毒害人体。同时,青蛙体内带有多种病毒、细菌和寄生虫,虽经烹制也不能完全消除。特别是一种对人体有较大危害的寄生虫——曼氏迭宫绦虫的裂头蚴,常迁移到青蛙的肌肉,尤其是在大腿和小腿里寄居,生命力很强,经过爆炒也不会死亡。人食用后,可能引起眼裂头蚴病,严重的会造成角膜溃疡并发白内障失明等,最为严重的是引发脑裂头蚴病,临床表现酷似脑瘤症状,可能造成阵发性头痛、昏迷甚至瘫痪。因此,食用青蛙有百害而无一利,花了钱买罪受,还成了违法行为的帮凶,是愚蠢的行为,智者不为。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杜绝食用青蛙、蛤蟆,并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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