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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国道今明两年仍保持正常收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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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8 11:13: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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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按照2月23日省政府在南昌召开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暨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省决定,逐步有序地取消境内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近期部分市民就我市芦溪、青山两个收费站仍然在收费提出了一些质疑。为此,记者走进了市公路局,市公路局局长邓绍华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记者:邓局长,你好。最近老百姓谈得比较多的就是我们江西从三月份起部分公路收费站已经取消收费了,那为什么萍乡得青山、芦溪两个收费站还没有取消收费呢?

        邓:是这样的。省政府在今年2月23日召开了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暨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的工作会议,2月29日,省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我们全省的撤站工作进行了部署。省政府明确规定,省交通厅所属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点今年3月1日停止收费,各地方政府所属还贷一级公路11个收费站点和境内经营性收费公路12个收费站,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消收费,实现全省普通公路无收费站。320国道萍乡段一级公路青山、芦溪收费站属于地方政府收费还贷的一级公路收费站,是在2013年12月底撤站,撤站前仍要保持正常的收费秩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2月23日在全省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非撤销站点的正常管理,严厉打击抗缴和逃避收费等违法行为”。目前我们是按省政府的指示正常收费。

        记者:那这个收费依据是什么呢?

        邓:老320国道原破烂不堪,老百姓怨声载道,市政府顺应民意,决定贷款对320国道进行改造。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字[2004]131号《关于同意320国道萍乡宣风至老关段一级公路改建项目收费立项的函》文件批准,320国道萍乡段一级公路建成后实行收费还贷,分别在芦溪县内新田、安源区境内青山设立两个收费站。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赣发改收费字[2008]1229号《关于核定320国道宣风至老关段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的复函》文件批准,萍乡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11月7日颁布了《关于320国道萍乡段一级公路收费管理的通告》,320国道萍乡段收费管理处于2008年11月正式开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之规定,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字[2004]131号文件批准,320国道一级公路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赣发改收费字[2008]1229号文件的规定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记者:您是怎么理解省政府分“两步走”这样一个决定的呢?
  
        邓:事实上省人民政府主要是根据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根据老百姓的期盼,根据全省各地区的承受能力,采取了这样一个分“两步走”的办法。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的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点全部撤销,它是通过提高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和适当延长省管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方式,以此来获得债务补偿。而各地方政府的公路,例如我们萍乡,我们贷款3.7个亿(一期贷3.4亿,二期贷0.3亿),各县区集资了4000万,省交通厅投入了4000万,另外我市财政投入了2000万。投入如此之多,如今要全部用财政的钱偿还贷款,是不可能的。尽管近年来我市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比较大,但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市政府要在银行保持良好的信誉,到期要还债,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我们政府到期还不了债,将被银行起诉,到时候全市整个贷款将受到严重影响,一旦银行将萍乡列为金融高风险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将无从谈起。所以省政府考虑到这个还贷压力,考虑到各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才作出对各地方政府对所属还贷一级公路11个收费站点和境内经营性收费公路12个收费站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消收费的决定。

        记者:截止到现在,我们萍乡的两个收费站的还贷压力到底有多大,如果用数字来说明的话,从开始收费到现在的收支还贷的基本状况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邓:好的。320国道萍乡宣风至老关段公路改建工程银行贷款是3.7个亿,具体包括:兴业银行2.9个亿,农业发展银行5000万,中国银行3000万。到目前为止还剩:兴业银行2.2个亿,农业发展银行4000万,中国银行3000万。我们自收费以来,还了本金7800万,利息5500万。所以说收费对于缓解政府的还贷压力还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记者:或许,您刚刚说到的还贷压力老百姓不是很能理解。那么,从3月份起,收费压力会不会比以往更大?
  
         邓:是的,应该说真正的压力是从“9.2”地质灾害以后开始的。当时芦溪的一段高速公路塌陷以后所有的车辆都涌向320国道,当时省政府、市政府作出了明确决定,要保畅通、保安全。当时车流量特别大,是平时的5到6倍,造成严重的堵车塞车现象,为了保畅通,一部分车辆尤其是当地的车辆就没有收费而放行了。“9.2”地质灾害以后,老百姓误认为是不是从此就不要收费了,之前收费是很自觉的,因为经历了一段时间没有收费再重新收费的时候就不习惯了,于是冲杆、跟杆逃费的现象多了,造成缴费的额度大幅下降,收费的难度大大增加。一方面缴费人员不理解,都撤站了为何还要缴费,对抗情绪比较大,另一方面收费人员的思想不够稳定,对于即将撤站自身的安置问题存在诸多忧虑。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公路收费最低的时候还不到去年同期的50%。
  
         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都高度重视,要求一定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大收费力度,所以近段时间我们进行了大力的整顿,全力完成收费任务。按照收费任务的分摊,每天要收到来往次票15万,再加上月票,才有可能完成5800万的任务。现在收费形势很严峻,我们心急如焚,一方面向政府报告目前严峻的收费形势,另一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整顿力度。我们收费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确实非常辛苦,有的一天到晚休息不到几个小时,有的还要挨打受骂,例如3月10日,芦溪收费站还发生了围攻、打骂收费人员的严重事件,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
  
          面对这么严峻复杂的形势,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我局启动了“帽子”工程和“饭碗”工程,所谓“帽子”工程即收费处的班子成员上半年没有完成总任务的40%,要引咎辞职,违反规定卖了月票的,要对其实行免职或撤职;所谓“饭碗”工程:一是把收费员的收费任务和他本人的工资挂钩,二是对不放杆、不履职的收费员将采取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处罚。

         记者:类似冲杆、冲卡的现象比较多的话,怎样来化解这种矛盾呢?

         邓:这个我们将采取几项措施:对内提升应急能力保畅通。将能开通的车道全部打开;把机关的人员抽上去,增加人手;要求收费人员快捷服务和优质服务;及时抓好设备维修,保障正常运转。对外抓好宣传协调保稳定。一是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解释,将省、市有关撤站时限、步骤和政策要求宣传到位,使广大车主司机在过渡期间能坚持依法自觉缴费,理解支持配合收费工作,促进收费环境稳定。另一方面加大稽查力度。一是对逃费的行为实行按通行费6倍进行罚款的规定严格执行到位;二是制定明确告示“一车一杆,冲卡逃费,后果自负”;三是部门配合,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市监察局将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冲杆的国家工作人员轻则通报批评,重则处分;四是市政府将召开各县区、乡镇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共同营造好良好的收费环境。

        记者:有群众反映有些车辆根本不要缴费,请问关于免费车辆有哪些规定?

        邓:是这样的,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赣发改收费字[2008]1229号文件规定:凡是通行320国道萍乡段一级公路收费站的车辆,除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公安部门的警备车及军队、人民警察部队的自用车(不包括军队所属企业、军队参加地方营运及承担非国防开支工程、承担地方建设工程的车辆)和经省交通厅核准认可的其他免征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均要收取车辆通行费。
  
        除此之外,我们市里面还有两项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讨论的规定,一是纳税500万以上的企业可以办理统缴证一张,二是副厅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可以办理统缴证一张。其他所有车辆都需要按规定缴费。我可以很负责任也很有底气地说,我在公路局任局长3年,过芦溪、湘东收费站几百次,从来没有漏缴过一次过路费。

        记者:很多人觉得月票并没有比买次票更优惠。对于月票有没有作一个怎样的调整?
  
        邓:月票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是这样的: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发改收费字[2008]1229号文件及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320国道萍乡段一级公路收费管理的通告》政策精神,320国道萍乡段沿线乡镇区域内有常住户口的乡镇村民的自有车辆,可按规定到就近收费站办理车辆月票。
  
         1.常住户口为收费站所在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村民,自有挂本地牌号的机动车辆,通过该站可按每月一次性缴纳通行费,标准为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按每月每吨75元的标准缴纳;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按每月每吨30元的标准缴纳;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按每月每辆15元的标准缴纳。
  
         2.常住户口为收费站所在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村民,自有外地牌号车(未过户)或购买新车挂外地车牌要求申办通行费统缴的,须凭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经收费站及其主管部门审批后可按月一次性缴纳通行费,标准为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按每月每吨100元的标准缴纳;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按每月每吨30元的标准缴纳;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按每月每辆25元的标准缴纳。
  
         3.常住户口为320国道沿线其他乡、镇范围内的村民,自有挂本地牌号的机动车辆,通过该站可按每月一次性缴纳通行费,标准为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按每月每吨75元的标准缴纳;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按每月每吨30元的标准缴纳;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按每月每辆15元的标准缴纳。
  
         鉴于社会上对小车过往收费每月480元的统缴费标准过高的反映强烈,我们已经建议政府将小车统缴标准调整为300元/月,缓解收费矛盾,促进收费稳定。

        记者:由此来看,未来的收费压力比较大。类似于冲杆、逃费得现象会有,那如何保障我们收费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后期安置呢?

        邓:现在我们的收费人员和公安民警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工作压力的确比较大。第一,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创建优良秩序,最大程度地化解收费矛盾,避免收费纠纷,提高收费窗口整体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收费环境。第二,做好治安维稳工作。建议公安机关为收费稳定提供有力的治安环境保障,对收费站出现的治安突发事件,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这次取消普通公路收费,涉及到收费和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在人员安置方面,我们将做好宣传工作。省政府明确规定坚持“谁设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江西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13号)规定,对收费人员进行安排。比较庆幸的是在撤站之后没有安排工作的人员将连续发放3年工资,工资标准按2011年11月份工资水平发放基本工资和非生产性津贴,做到逐月发放,确保每人都有最基本的工资收入和最起码的生活保障。

         记者:公路局作为一个收费管理单位,您作为局长压力肯定也是特别大,对于这两年的收费工作您有什么铁北的期盼吗?

         邓:说起这个事我也是感慨万千,现在最大的期盼就是四件事。最最期盼2013年12月31日的尽快到来,早日取消收费;二是期盼广大的干部群众支持收费、理解收费、配合收费;三是希望在大家的支持帮助下,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5800万元的收费任务,并如期还贷,维护好萍乡市政府乃至整个萍乡在金融界的良好信誉和形象;四是期盼我们收费站的公安民警和收费人员人格得到尊重,人身安全得到保障,流汗流泪不流血,因为他们是在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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