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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萍洪高速要复工了,所以萍乡的希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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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1:3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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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省政府召开萍洪高速公路建设评估、仲裁工作汇报会,在听取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萍乡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有关萍洪高速公路建设评估、仲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后,凌成兴常务副省长指示:萍洪高速公路建设要在今年九月底前全面复工。

  萍洪高速公路自萍乡妙岭至(上栗县)洪口界,全长34.4公里,是一项能为萍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的惠民工程,全市上下都非常关心和重视。由于承建方大益置业建筑有限公司(香港)资金链出现问题,工程从2006年10月开工至2007年6月就停工了,约完成路基工程量的30%。省政府在多次协调仍无法促成大益公司复工的情况下,决定终止与大益置业建筑有限公司的建设合同,另行招标,由新的承建方来开工建设。2012年4月,根据省政府的安排,一方面由相关单位对已建工程进行质量、造价评估,另一方面由省交通厅依合同约定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终止合同,裁定已建工程造价。萍乡中院的工作任务是对已建工程进行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萍乡中院接到工作任务后,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一方面指定一名副院长专门负责萍洪高速相关案件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成立两个办案工作组,即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工作组和司法鉴定工作组;另一方面亲自组织本院各民商事审判骨干,集体研讨高速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问题,做好审理准备。4月17日,该院接到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申请后,承办人员迅速投入工作。保全组认真审查案件资料,踏看工程现场,研究保全措施,制定保全方案,于6月1日作出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个裁定。接着,鉴定组迅速按省交通厅的要求,将证据保全的鉴定工作委托给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由于萍乡中院协调、配合到位,鉴定单位仅用两周时间就完成了鉴定工作,于6月14日拿出了鉴定结论。该院收到鉴定书后,立即派员赴京,将鉴定结论转交给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至此,萍乡中院在萍洪高速公路建设复工工作中所接受的任务已全部完成。 (萍乡中院 黄智勇 黄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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