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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男友提出分手 女子打砸財物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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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5 13:37: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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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简介:男朋友提出分手,女子一时之间无2012年5月,李某通过网络微2012年7月16日晚22时许2012年7月17日,陶某将李



        男朋友提出分手,女子一时之间无法接受,便对男友家中的电视等物品进行打砸。9月13日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5月,李某通过网络微信与被害人陶某结识,随后二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后同居住在陶某的家中。同年6月,陶某提出分手,李某为此心生怨恨,同年7月11日晚上,李某将其朋友约至陶某家中喝酒,席间谈及此事,李某将室内的彩电、电饭煲、微波炉、洗衣机等物品砸坏,同时掰断了阳台的水龙头。次日晚上,李某发现被损坏的水龙头漏水将室内所铺设的地板(价值人民币4862元)及踢脚线(价值人民币213元)浸坏,遂通知物业关闭水表总闸。

  2012年7月16日晚22时许,李某与陶某再次发生争执,李某进入卧室点燃一根香烟,陶某敲门进入卧室,李某随手將香烟扔进臥室衣柜导致起火,随后逃离现场。

  2012年7月17日,陶某将李某扭送至公安机关,同年8月13日,李某及其家属赔偿了陶某人民币56000元,取得了陶某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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