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学生交流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8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传南昌押钞员枪击路人,实为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4:43: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欢迎来到重庆中学生交流网--重庆中学生网站!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www.0799lh.com
  针对有网站发布的爆料南昌押钞员枪击路人致3死4伤的视频,10月8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获悉,视频中所拍摄的是一起发生在10月7日的交通事故,属一起正常交通事故。现场无任何人员伤亡,也未发生押钞员开枪致人死亡事件。
  10月7日,一个时长约41秒,名为“网曝南昌押钞员枪击路人致3死4伤”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称事发于10月5日早晨,一辆运钞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由于运钞车上的一名押钞人员喝了点酒,与电动车司机发生争执。在醉酒状态下,押钞员失去理智,一怒之下用配枪将电动车司机开枪射死,上前劝说的围观市民也遭枪射击。

  10月8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获悉,经警方了解,10月7日上午7时45分,交警东湖大队接122转来交通事故报警,二七北路的农业银行门口有一起交通事故,民警于7时53分赶到现场,发现事故是一辆车牌号为赣ABY029的运钞车与电动车相挂,事故处理现场无任何人员伤亡,属一起正常交通事故,未发生押钞员开枪致人死亡事件。

  据悉,当日上午7时40分左右,万某某驾驶赣ABY029运钞车在二七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农业银行段南向东右转时,与电动车相挂,双方有些言语冲突,引起部分群众围观。民警到现场勘验后,认定此次事故由运钞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电动车主负次要责任,未发现运钞车驾驶员万某某有酒驾行为。经双方协商,万某某一次性赔偿电动车主2000元,此事故已处理完毕。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重庆中学生交流网

GMT+8, 2024-5-18 20:25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