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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恶行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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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1 21:03: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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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简介:索礼物麻醉师使患者痛不欲生.要一切向钱看,为获利缺医德,甚至进院伊始,我在CT室做CT检查经过萍乡市人民医院的残害,我普



索礼物麻醉師使患者痛不欲生.要回扣大夫不惜病人药中毒                我于2002年11月19日因腰间盘突出症入住江西省萍乡市人民医院,手术时因不懂该院手术室惯例,只送红包给手术大夫和住院医师,未打发麻醉师而犯下大错,手术时麻醉师故意使麻醉无效,下刀后疼的我惨叫不已,主刀大夫只好住手说:“怎么办呢?在出血呀!”我只得咬紧牙说:“你继续做我挺住”。插脊椎骨的剧疼使我忍不住又大声惨叫并全身颤抖。大夫又说:“不能动,一动神经断了就完了”。即便如此,灭绝人性的麻醉师还是无动于衷,直到同在手术室觀看手术的我单位职工医院医师,要我等候在手术室外的家属买了中华香烟和高档水果送入手术室后,麻醉师才使麻醉生效。后来我向同室病友進行了调查,手术病人除一个汽车压撞危急者外,其余都请了客,自然他们的麻醉效果就好,而邻室一个骨折者(有联系方法,愿控诉}同样由于未请麻醉师吃饭和送礼遭遇了我一样的命运。
一切向钱看,为获利缺医德,甚至缺乏做人的起码道德者在萍乡市人民医院随处可见。
进院伊始,我在CT室做CT检查,做完后技师要我交650元检查费,我问他人家做只要300元,我做怎么要650元?他答道:“我为你做了两个,收了点加班费。”住院部药房算药价也是随意算,想抬高多少就抬高多少,一盒吗叮啉胃药十余元,可以算成190元,头两天同样的药30元,第三天可以涨到60元,170元的处方可以要你交390元(有复印件),更为恶劣的是CT检查明确显示我神经严重受压急需手术,主管医师因医术不过关不敢手术,但出于多收病人可多创受而采取保守疗法,当我要求手术他又不顧我剧痛难忍,不能搬动一定要我到500余里外的江西一附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并且不做该检查决不手术,致使我摔绞后第7天[也是入院后第7天]才进行手术,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还为获取药品回扣,人伦丧尽的主管医师在我伤口无感染,也无其他原因需长时间使用抗生素的情况下,连续20天超剂量静脉注射贵重的头孢曲松納(曲沙)并同时口服氟派酸。致使我抗生素中毒,全身浮肿、瘙痒、胃痛、狂燥不安一个多星期,经上海长征医院确诊为抗生素中毒引发伪膜性肠炎。直到现在还拉鼻涕状大便和肠胃出血。
经过萍鄉市人民医院的残害,我普通的间盘突出症,手术前有CT、核磁共振檢查及医生的临床诊断为证,现在成了大便拉不出靠手抠,小便失禁、跛行、性功能丧失、伪膜性肠炎、头晕、胃疼和肠胃出血、甚至进院时仅反应迟钝和麻木的部分部位完全没有了知觉。接着我向市医院监察科和院长进行了投訴,可能是因为此类事情在萍乡市人民医院发生的太多,见慣不怪,院方不把它当回事,直到一年过去,他们对我提出的控诉不做任何处理,也不向我和家人做任何调查和解释,反而偽造手术记录,在手术记录单上無手术者签名,而且麻醉师的签名明显为主持医师字迹。当一年后我再次找到院长,告诉他如再不处理我将逐级上告并上街散发其医院害人事实的传单,若还得不到處理最后死到市医院来后,他们终于给出了一个颠倒黑白、丧尽天良的书面答復。答复只字不提我重点投诉的麻醉师害人事件[只是由负责处理的副院长口头答復道:麻醉师发了誓他不抽烟,也没吃我家人在我手术中途买入的水果]并且無视起码的医学規定,称连续20天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每天2支靜脉注射头孢曲松纳正常,还回避用药记录明确记载在注射头孢曲松纳的同时口服氟派酸,却搬出血象偏高,有应用抗生素指症来掩饰医师为获利不惜残害患者的罪恶行径。事实真象是:血象偏高进院时主管医师就说过,间盘突出症有局部无菌性炎症,血象偏高不要紧。而且11月23日查血象已经正常,手术伤口也早已拆线愈合,非法使用抗生素却到12月5日,萍乡市人民医院置明了的事实于不顾,如此包庇残无人道,滅绝人性的医务人员,只能证明该院为获取非法利益不惜残害患者并非个人行为。                                我们萍乡是老区,国家给予了很多照顾。萍乡市人民医院是萍乡地区国家投资最大、医疗设備最全、医师去知名大医院培训进修机会最多的医院,也是170余万萍乡人民有急病、重病的首选去处。但该院宰人、害人人们却没有办法。如我的同事陈蓬辉其子夭折和萍乡市人民医院产生纠纷,医学鉴定该院无过错后,萍乡市医学会甚至一直不许他看与萍乡市人民醫院有特殊关系的、我单位职工醫院院长提供的、可能决定鉴定结果的書面证词。当我也要求医学鉴定,萍乡市医学会强制只允许请该院的直属上级----萍乡市卫生局下属医院的醫生进行鉴定。在仅有不到20万市区人口的萍乡城,萍乡市人民医院的影响是巨大的,面对它作恶又无可奈何的萍乡人民,憤怒的称呼其为黑钱衙门。上述控诉我已收取证据,如麻醉师害人有证人的书面证言,医师害人已复印病历。恳求有正义感者帮助,揭开黑幕,制止黑錢衙门继续残害萍乡人民。                                                                                                特此控诉
控诉人:罗军                  
                                                                              2004年4月6日
网址:asdfg0131@sena.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八一街新生路55-32号
联系电话:0799-621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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