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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伴来南昌办事 岂料朋友變“贼”偷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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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1:5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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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有事需要处理,于是和朋友一起结伴来南昌现年20岁的无业男子齐某是永修人,201休息过程中,齐某趁其他人熟睡之际,盗得被2013年7月31日被告人齐某在永修县被



       因有事需要处理,于是和朋友一起结伴来南昌,后在入住的酒店内,男子临时起意将朋友的手机盗走。日前,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以被告人齊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现年20岁的无业男子齐某是永修人,2013年7月29日,齐某因事需要去一趟南昌,其朋友也正好有事要去南昌,几人遂結伴同行。到达南昌后,齐某与朋友便找了一家宾馆入住休息。

  休息过程中,齐某趁其他人熟睡之际,盗得被害人万某放在房内床头柜上的手机一部(所盗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700元)。当日下午被告人齊某在南昌八一广场附近将上述赃物以人民币1700元的价格卖給一陌生男子。

  2013年7月31日被告人齐某在永修县被警方抓获归案,从其身上收缴剩余赃款人民幣330元,其余赃款被其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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